【项目申报】关于2024年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校级项目立项的通知


作者:付淑敏| 发布日期:2024-07-02|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关于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实施方案》(湘一师学字[2018]15号)和《关于申报2024年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校级项目的通知》(湘一师学字[2024]9号)等文件精神,经各学院推荐,专家评审,学校审定,确定商学院刘轩昂主持的《红色音乐文化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研究》等15个项目为我校2024年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校级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为加强对立项项目的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建设期限为2年,立项时间2024年6月开始至2026年6月,具体结项时间由项目组提出申请。

二、项目有别于理论研究,重点在工作探索。各项目要根据工作基础和前期研究成果,在本部门进行实践,总结有关经验,努力取得具有在全校推广价值的成果。

三、项目建设到期后,各项目组须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校级项目验收申请书》(附件2,一式两份,胶装),撰写项目建设工作总结(包括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取得的工作成效与成果、项目的特色与创新、学生及社会的反响等内容,标题下署项目组成员名单,篇幅为0.8—1.5万字,文字稿与电子稿各1份),于项目到期前10天内上报学生工作部(提前申报验收项目者时间自定)。

四、学生工作部对验收合格项目,将下发“2024年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校级项目”结项证书;对验收不合格的,将发文取消立项资格。

五、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须按学校科研管理条例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学生工作部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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